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亂港分子同一天的表演!跑的跑,逃的逃,還有人心機發「小作文」……

點新聞 港青快线 2022-11-08

黃之鋒是什麼人?


賣國賊、亂港頭目、禍港黑手、暴徒分子……目前他去了他該去的地方↓↓



可想而知,給黃之鋒這樣的亂港分子打官司的律師是怎樣的律師了,他們的下場又能好到哪裏去……


這不!有英籍律師做賊心虛、對號入座、連夜跑路了!




人跑了!律師行也關門了



過往曾接辦黃之鋒、曾健超及朱凱廸等亂港分子案件的暴徒「御用律師」韋智達昨晚(25日)連夜離境。


幾日前,韋智達通知香港律師會,指其律師行將於6月3日停止營運,但未透露停業原因。



昨晚9時30分,點新聞記者發現頭戴杏色圓帽的韋智達,攜帶大量行李與一名華裔女子現身香港機場,匆匆前往櫃枱辦理登機手續。


辦手續期間,韋智達被記者問及是否有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溝通?為何突然關閉律師行事宜?


但韋智達始終一言不發,隨後很快與該女子道別,並進入閘口。


韋智達匆匆前往櫃枱辦理登機手續,未回答記者提問。(視頻截圖)


韋智達一直儼如反對派「御用律師」,除了接辦亂港分子黃之鋒等人的案件,印有其律師行聯絡資料的所謂「法律支援」卡片,亦曾出現於多名黑暴被捕人士身上,有關情況曾被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公開批評。


根據公開資料,「韋智達律師行」還是反華組織「美國國際事務研究所」(NDI)駐香港的律師代表。


韋智達倉皇離境。(視頻截圖)


韋智達這次倉皇離境就說明了一切……他擔心被國安處追查,或對自己的惡行心知肚明,所以決定先行獨自離港,落荒而逃。



另一邊,專給黑暴分子頒發的「人權新聞獎」也暫停舉辦了……


香港外國記者會(FCC)、記協及已停運的「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」舉辦的所謂「人權新聞獎」屢被新聞業界質疑其公信力,FCC於昨天(25日)發公告稱決定暫停舉辦。


FCC等協會舉辦的「人權新聞獎」屢被新聞業界質疑其公信力。(資料圖片)


「人權新聞獎」聽名字就知道,是不少「黃媒」趨之若鶩的特殊獎項,獲獎報道經常涉嫌抹黑內地,且反中題材的得獎率非常高。


去年,多個獲獎的「作品」涉及抹黑中央政府及香港警隊,「台獨」分子吳叡人的一篇鼓吹「港獨」的毒文就獲頒優異獎,足見FCC就是反中亂港輿論的大本營。


23條本地立法預計下半年提交草案,這不得不令人懷疑,這些外國勢力趕在草案提交前畏罪潛逃境外!




鍾劍華畏罪潛逃



比較有意思的是,一些實實在在的「港獨」分子也開溜了~


前日(24日),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在社交平台稱自己離開香港、遠赴英國。


鍾劍華畏罪逃離香港。(點新聞資料圖)


和其他亂港分子跑路前發的「小作文」一樣,鍾劍華先是對內地及香港一頓抹黑,還聲稱香港社會環境變得「黑暗」、「容不下真心話」、「已經不能正常生活」云云……


其實,諸如鍾劍華之流,不論他有什麼托詞,亦改變不了他自己以至「香港民研」在港興風作浪的事實。


「香港民研」過往的種種劣跡不是搞亂香港就是在搞亂香港的路上:藉所謂「民調」反中亂港、干擾選舉、荼毒青年等等……


看點新聞關於「香港民研」的有關報道,就知道了↓↓



鍾劍華逃竄後,曾接受媒體採訪時自爆,早前曾被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約談,但不便透露詳情。


說到底,鍾劍華或他的機構可能違法,而離港也只為「逃避責任」罷了!



更搞笑的是,鍾劍華稱自己只是「打算在海外生活一段時間」,之後會演繹另類的「離土不離鄉」云云。


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踢爆鍾劍華的謊言,直斥他實則是移民海外,並要求鍾劍華交回特區護照和身份證。


梁振英斥鍾劍華赴英實則移民。(梁振英fb)


話說,鍾劍華之流竄逃境外續禍港,為何還能保留香港身份?



制度有漏洞



自從2020年6月香港國安法生效實施以來,先後有多名反中亂港分子畏罪潛逃境外,其中不乏在境外繼續招搖撞騙,從事反中亂港勾當,藉以搖尾乞憐嗟取洋主子打賞的真奴才,棄保潛逃的民主黨骨幹許智峯、羅冠聰、黃台仰就是這樣的貨色。


羅冠聰、許智峯、鍾劍華等人有沒有在香港機場向入境處人員交回特區護照和身份證?有沒有公開聲明放棄香港身份?甚至乎,是否仍在吃碗飯反碗底繼續領取萬元電子消費券?



其實,自國安法生效以來,多名涉及暴動等重罪的疑犯在獲保釋後企圖潛逃,暴露香港的保釋制度存在嚴重漏洞。至於12名逃犯自投羅網被內地執法機構拘捕遣送回港,更是暴露了香港司法執法體系中的諸多漏洞。


拿許智峯來說——


本來,香港國安法對保釋有着近乎嚴苛的規約,除非相信該犯不再繼續從事相關犯罪行為,否則不予保釋,但許智峯卻能夠僥倖獲得保釋,且在保釋期間持有效證件逃離香港。因為香港的司法體系令到法官擁有尚方寶劍,即使判錯案、量錯刑,甚至輕易批准保釋,致使疑犯有機會潛逃,都無須被問責。

更甚至普通人「妄議」司法結果,都有可能招致藐視司法的指控。




應立即褫奪竄逃境外犯罪分子的港人身份



姑且先不去探究司法漏洞及司法改革問題,單就竄逃境外繼續從事反中亂港犯罪勾當的犯罪分子之身份而言,既然該等犯罪分子一意孤行繼續在境外從事禍亂香港的犯罪勾當,已經完全數典忘祖,背叛國家背離香港,與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及市民福祉為敵,那麼就應該立即褫奪該等犯罪分子的香港公民身份。


羅冠聰在海外繼續抹黑香港。


對於這班數典忘祖的敗類,為何要寬宏大量地保留其香港身份呢?難道還能幻想其洗心革面,有朝一日幡然悔悟成為愛港愛國者?


犯法的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!香港該行動了!



特區政府正在推動的23條本地立法,希望能夠增設一條懲罰機制,當局有權宣布褫奪已經移居定居海外、繼續從事反中亂港勾當的犯罪嫌疑人的香港公民身份。


這些逃犯,留着特區身份是為了啥?大家都心知肚明。


特區政府亦應該釐定外逃者黑名單,堵截該等人士繼續申請享受特區政府的各種福利。否則,發生該等犯罪分子在境外騙取特區政府推出的失業救濟金的笑話,並非不可能發生。



本文來源:大公文匯全媒體、點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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